【#女子为泄愤发布他人全家福被判赔12000#】

已有 378 次阅读2023-7-6 09:22

来自北京的王女士与陈女士因为生活中产生矛盾纠纷,为了泄愤,王女士在自己的社交网络帐号上频繁发布陈女士的肖像及其家人的全家福,并将陈女士的全家福设置为个人主页背景图。陈女士就和她的两个孩子作为原告将王女士告上了法院,认为王女士侵害了她的肖像权,并要求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法院经审理认为,王女士在社交平台擅自公开陈女士及其家人肖像的行为并未获得当事人许可,其行为构成对原告陈女士及其家人肖像权的侵害。判决被告王女士向原告陈女士及其家人公开赔礼道歉并支付精神损害赔偿共计12000元。(中国警方在线)枣庄网警巡查执法的微博视频

路过

雷人

握手

鲜花

鸡蛋

评论 (0 个评论)

facelist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评论 登录 | 欢迎注册

请留下你对双氙的意见或建议,感谢!

(如果有个人或商家的相关问题需要解决或者投诉,请致电400-000-5668)

支持中英文(Support in both Chinese and English)

提 交

感谢您的反馈,我们会努力做得更好!

确 定